关于举办“建设单位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程序与方法培训班” 第三、四期的通知
关于举办“建设单位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程序与方法培训班”
第 三 、 四 期 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: 新修改的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新条例),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,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制度,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,环境保护部发布了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办法)和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--污染影响类》(以下简称指南),详细说明了企业自验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。为全面学习领会《办法》和《指南》的相关政策要求,从管理和技术两方面指导企业自主验收,确保验收内容不缺项、验收标准不降低,我会与北京鹏运通达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合作举办“建设单位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程序与方法”的政策与技术培训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对象: 1、各级环保厅(局)、发改委,行政主管部门; 2、环境科研院所、大专院校环境院系的相关环评科研和 技术人员、环评机构的相关技术人员; 3、需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的建设单位(企业及个人)。 二、培训内容: 1、“新条例”的主要变化及主要内容; 2、“新条例”对建设单位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; 3、取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、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的技术要点; 4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解读; 5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--污染影响类》解读; 6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--生态影响类》解读; 7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案例分析。 三、培训方式: 培训班将邀请环保部门参与新条例修订的相关专家、教授采取课堂授课、辅导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现场互动交流。 四、时间和地点: 第三期 2017 年 12 月 8 日-13 日(8 日报到) 昆明 第四期 2017 年 12 月 15 日-20 日(15 日报到)厦门 五、收费标准: 培训班收费标准为 1980 元/人,资料费实收,由北京鹏运通达技术培训有限公司统一开具培训费发票。食宿统一安 排,费用自理。 六、证书颁发: 经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学员,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《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培训证书》,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.chinacses.org 开设查询服务。报到时请交一寸证件照片两张办理证书。 七、报名联系方法 请各级环保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。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后,将在开班前7日内发放《培训班报到通知书》,告知培训具体地址、课程安排等。 联系电话:(010)69746887 传 真:(010)69746887 邮 箱:851412870@qq.com 联 系 人:王 岩 13264269166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继续教育部:联系人:刘永杰82211021
中国环境科学学会
2017年10月25日 附件: 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程序与方培训班回执表 参会人员 单位名称:(发票抬头)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: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: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:____________________账 号:__________________
注:此表不够,可自行复制。如时间紧迫,可电话传真报名。 联系人:王 岩 1326426916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