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省科协《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》的通知
关于转发省科协《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》的通知
辽环学发〔2020〕3号
各理事(单位)、分会(专业委员会)、各市学会、会员(单位),各有关单位:
为要求各单位和专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文件要求,身体力行,认真领会贯彻执行,尤其是与本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环境与健康分会、大气环境分会、室内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等单位和专家,要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优势,利用好助力平台,积极开展专业、咨询、科普、捐助等工作,同时要做好自身的防感染预防工作。
希望各单位和专家充分利用“大学术、大传播”的理念,做实“创新驱动助力工程”工作,做到及时、专业、准确、真实,尽职尽责,积极主动,统一思想,共同为攻克新冠病毒防疫战、建设美丽中国、健康中国做出贡献。
附件: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(辽科协发〔2020〕3号)
2020年1月30日 |